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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維護憲法權威
- 2017-12-05
- 發(fā)布:明仁福瑞達黨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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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設立每年12月4日為國家憲法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憲法日”,是因為中國現(xiàn)行的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所以將憲法實施日定為“憲法日”,意義十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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